2021資產評估師《資產評估相關知識》考試大綱第十三章
2021年資產評估師考試大綱已公布!2021年資產評估師考點曝光,究竟資產評估師考什么?資產評估相關知識考試內容是什么?資產評估相關知識考點都有哪些?中公資產評估師小編根據中協評發布的考試大綱,為大家整理了2021年資產評估師《資產評估相關知識》考試大綱第十三章的全部內容,一起來了解一下吧!
2021資產評估師《資產評估相關知識》考試大綱
第三部分:經濟法
第二章 物權法律制度
一、考試目的
考查考生對物權取得、不動產登記、所有權、用益物權、擔保物權等法律規定的掌握情況,以及運用物權法律制度解決物權取得、歸屬、用益、擔保等問題的能力。
二、考試內容及要求
(一)掌握的內容
1.不動產登記的效力和證明。
2.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規定。
3.所有權的取得、行使和消滅規定。
4.債務承擔對擔保人擔保的影響。
5.混合擔保中擔保物權實現規則。
6.抵押權的設立、效力和實現規定。
7.質權的設立、效力和實現規定。
(二)熟悉的內容
1.不動產登記的基本要求和程序。
2.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履行的職責和禁止的行為。
3. 動產交付的形態。
4. 所有權與他物權的關系。
5.國家所有權、集體所有權和個人所有權的客體與權利行使規定。
6.按份共有與共同共有的規定。
7.征收征用規定。
8.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基本規定。
9.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基本規定。
10.擔保物權及其特點的規定。
(三)了解的內容
1.特殊的不動產登記制度。
2.非依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規定。
3.所有權取得的類型。
4.擔保合同的規定。
5.擔保物權擔保范圍、消滅的規定。
聯系我們
注:本站稿件未經許可不得轉載,轉載請保留出處及源文件地址。
(責任編輯: zj48663)